关于印发《第三勘探队<廉政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队属各单位:
现将《第三勘探队<廉政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勘探队《廉政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局党委、局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求,结合本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廉政合同》管理坚持及时有效、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队及队属各单位作为甲方与外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分包、采购等各类合同。
第四条 在签订工程项目、采购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廉政合同》的文本,由队纪委制定统一格式文本。
第二章 廉政合同的执行
第五条 《廉政合同》签订后,由工程项目、采购合同的甲方单位负责将《廉政合同》的副本送交队纪委监察部门,并进行登记汇总,分类管理。《廉政合同》的正本由工程项目、采购合同的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 队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了解工程项目、采购《廉政合同》的签订及报送情况,发现漏签漏报要及时纠正。
第七条 队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廉政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若发现甲方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问题时,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上报。若发现乙方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时,应及时通报乙方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并配合乙方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第九条 本办法由队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勘探队廉政合同
甲方: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
乙方:
为确保双方能够廉洁地履行 (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二、双方本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合法权益。
三、加强相互监督,对违反合同行为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条 甲方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卡)和物品;不得在乙方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借本人及家庭婚丧嫁娶、住房装修等时机,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劳务、财务帮助。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安排亲友、子女到乙方单位工作或分包工程。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消费娱乐活动及观光旅游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多算工程量、多结工程款,并从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因乙方拒绝本人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乙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礼品或有价证券(卡)。
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黄、赌、贿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由甲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诫勉;情节较重并给本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并建议调离原岗位,不再从事相关工作;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单位赔偿乙方单位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乙方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收缴乙方交纳的部分质保金;情节较重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 双方约定如下事项:
一、本合同由双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甲方举报电话:0557-3029223 。
二、本合同作为 (合同)的一部分,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 (合同)履行完毕即终止。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